海南中海石油码头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南码头公司”)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控股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海油”)下属的一家境内全资子公司,主要负责运营管理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(以下简称“海南码头”),为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、开发和生产提供后勤支持保障。海南码头公司总部设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,紧邻海口综合保税区,距海口市约30公里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:港口服务、码头、设备、堆场、仓库及办公楼的租赁服务、提供劳务服务、货物装卸运输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油、代理海上石油后勤服务。 一期工程在建设规模及内容上仅考虑上游业务的使用需求,未考虑关联公司的业务使用需求,特别是与上游业务紧密相连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、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,这使得海上作业所必须的设备修理、检验检测、维保等工作无法在海南码头开展,极大的限制了海南码头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。同时,随着南海西部油田勘探开发工作量的日益膨胀、新油田的不断投产、“万亿大气区”建设的深入开展以及对外合作的需要,海南码头业务量蒸蒸日上,现有设施已不能满足海上作业后勤支持需求,扩建海南码头后方陆域设施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。因此,中海油在综合自身业务发展和关联公司需求的基础上,对海南码头进行扩建。其中,中海油产业特点决定了海上油气田的勘探、开发、生产必须使用到放射源,设备在海南码头进行维保、检测时也必须经常性使用发射源,因此,海南码头后方陆域扩建项目需配套建设放射源库,用以存贮各种放射源和含放射源仪器设备。放射源库的建设可使这些放射源装置得到妥善保管并高效使用,从而提高整个码头基地的服务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。放射源的集中、统一、规范化的管理,不仅能满足海上作业的需要,也符合国家关于放射源监管的要求,减少潜在辐射风险和事故的发生,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安全。由于放射源库项目在运行中具有放射性危害、起重伤害、机械伤害、火灾、触电、噪声、腐蚀等潜在危险性,为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设计、施工、投产使用的“三同时”,遵照根据《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》及《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》等法规的要求,放射源库项目需要进行安全预评价。 |